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7年12月31日,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组织召开了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验收组由建设单位-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北宏达绿洲工程有限公司及3名特邀专家(验收组人员名单附后)组成。会议邀请了泰安市环保局和肥城市环保局参加指导。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工程环境保护执行情况和验收监测单位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情况的汇报,对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了有关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肥城市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原铸造车间厂区。主要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回用件销售,废旧机电设备及废旧物资的回收、加工及销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主体工程、贮运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辅助工程,设计年拆解汽车25000辆(轿车15000辆,货车、客车10000辆)。 2015年7月25日,泰安市环保局《关于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泰环审字〔2015〕35号)文件批复了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于2016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8月建成投产。本建设项目总投资2303.36万元,环保投资187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与环评阶段比较,项目建设地点由山东石横特钢有限公司厂区内调整到原石横特钢集团已停产的铸造车间厂区。环评单位山东海美侬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厂址调整情况说明》,结论为本次调整厂址小范围调整,项目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均不发生变化,厂址调整后环境影响基本保持不变,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本次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验收监测报告提出,经对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本工程变更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该项目废水主要为报废汽车清洗废水和车间地面冲洗废水,收集后进入厂区南侧隔油池,经过隔油沉淀后,排入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处理后回用。 2.废气 该项目产生废气主要包括拆除中废油液挥发的非甲烷总烃和氟氯烃,由车间顶部排风扇排放。 3.噪声 该项目的噪声来源主要是废旧汽车预处理、拆解和机械处理流程中的设备噪声,均为间断声源,采取了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一般废物主要包括钢、铁等金属和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均分类外售;破碎玻璃、塑料等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蓄电池、各种废油液、废液化气罐、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隔油池油泥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处置。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肥城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编制的《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满足建设项目竣工境保护验收生产负荷为14%-20%。 1.废水 隔油池预处理后出水pH值、氨氮、COD、BOD5、石油类的日均值的最大值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的A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监控点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相关限值要求。 3.噪声 该项目夜间不生产。昼间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废物主要包括钢、铁等金属和塑料、橡胶、玻璃等非金属,均分类外售;破碎玻璃、塑料等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危险废物包括蓄电池、各种废油液、废液化气罐、废电容器、废尾气净化装置、制冷剂、隔油池油泥等,均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建设了危险废物暂存间。 五、验收结论 该项目环境保护手续齐全,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配套建设和采取了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 六、后续工作建议 1.完善汽车拆解过程中VOCs收集措施,加强各类环保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如遇环保设施检修、停运等情况,要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并如实记录备查; 2.规范危险废物环保标识、暂存等管理,加强危险废物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对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内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开展监测工作,定期开展废气、废水等监测; 4.按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 5.进一步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演练。 附件: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人员名单
验收组 2017年12月31日
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2017年12月31日,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在肥城市组织召开了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现将该工程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除环境保护设施外的其他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实施情况等其它需要说明事项说明如下: 一、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简况 1.设计简况 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初步设计,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编制了环境保护篇章,落实了防止污染和生态破坏措施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2.施工简况 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了施工合同,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进度和资金得到了保证,项目建设过程中组织实施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3.验收简况 2017年11月8日,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承担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2017年11月,山东省煤田地质规划勘察研究院环境检测中心编制完成《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废旧汽车拆解回收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2017年12月31日,建设单位在肥城市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形成了验收组意见。 4.公众反馈意见及处理情况 被调查者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二、其他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环保组织机构及规章制度 公司设有环保管理机构,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建设单位制定了《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与《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汇编》。 2.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肥城市环保局进行了备案。设置了360m³的事故水池、围堰以及导流设施。厂区采取严格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对废水收集、输送系统以及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危废及固废暂存场所等采取防腐、防渗处理,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环境监测计划 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制定了环境监测计划,下一步按计划进行监测。 4.防护距离内环境敏感点情况 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50m,防护距离内无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肥城石横特钢车辆拆解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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